一、质量标准:
食用植物油原材料的采购、运输、贮藏,工厂的设计与设施的卫生管理,生产过程中的加工,成品的包装、贮藏、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14.3:628.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GB 8955—88;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要求
1、感官指标
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、透明度、气味和滋味,无焦臭、酸败及其他异味。
2、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必须符合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13.268
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—88
3、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
①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必须遵守GB 8955《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》。
② 各生产加工单位必须对成品进行检验,不符合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》的不得销售。
③生产、贮存及销售食油应有专用油桶(池、槽),并要保持清洁,定期清洗。为防止与非食用油相混,食用油桶应有明显标记,分区存放。贮存、运输、装卸时要避免日晒、雨淋及有毒、有害物质污染。
④生产中使用的水必须符合GB 5749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生产过程应严格防止润滑油的污染,生产食用油的溶剂应符合卫生标准。运输、贮存、转罐时,应有专用车(或特别洗槽车)、专用罐及专用管道,以防污染。
4、运输:
①运输散制品应在密闭容器内;
②运输工具应有防尘、防雨、防晒设施,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,不得与有毒的物品混运;
③装运时要轻拿轻放,防止重压。
二、入库重点检验内容:
1、 箱子外包装情况
2、 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QS标
3、 净重
4、 是否有三证及检测报告(如已存京育档则请采购部门证实)
5、 如有小包装的查看是否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、透明度
6、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、防晒设施,运输装卸过程中要避免雨淋、日晒及污染